
为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弘扬雷锋精神,近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沧州市区12个公园广场统一规范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
沧州市区12个公园广场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严格按照“八有”标准规范建设,即做到有明显标识、有固定场所、有固定志愿者、有服务项目、有规章制度、有服务器材和设备、有工作台账、有集中服务活动。
据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可为市民提供爱心轮椅、应急药品、饮用热水、广播寻人、失物招领等十余项便民服务。公园广场内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指示牌,标注地点位置及联系电话,引导有需要的游客及时得到志愿者的帮助。服务站内还设立了群众意见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促进完善园区建设。遇节假日高峰期或根据需要,各公园广场还会在适当位置增设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近距离多点位为游客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