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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每个社区至少有1个志愿服务组织

2020-06-04 11:38:30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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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廊坊市民政局与廊坊市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社区(村街)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比例不低于所管辖居民总人数的15%,至少有1个志愿服务组织。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本地常住人口的15%;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直驻廊各单位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总人数的95%,至少有1个志愿服务组织。

通知明确,注册志愿者的条件是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服务组织的条件是志愿者队伍在1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有经常性的活动项目、相对集中的活动时间,在当地或行业内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和组织。


责任编辑: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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