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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连续六年表彰奖励道德模范 促进"好人之城"建设

2015-03-31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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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在泊头市三级干部大会上,富镇冰河救人群体获得了2014年市长特别奖,被奖励现金3万元;于桂云、王岚青、李兴政、李梦玉、石素敏、宫业芬、李红霞、徐贵兴等八位个人和泊头残疾人俱乐部、市电力局电力服务热线团队两个群体授予泊头市道德模范奖,并分别被奖励5000元现金。这是该市连续第六年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典型。
  自2009年以来,泊头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了以“功德榜”建设、“道德模范”评选、“爱心工程”等“善行河北”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在全市110多个村庄,30余个社区和省市级文明单位开展了功德榜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具有优秀道德品质、崇高道德行为的模范群体和先进人物。其中“带公公出嫁的好儿媳”于桂云、带着养父出嫁的陈红、替子还债的中国好人侯宝银等10个道德模范典型荣登了中国好人榜,26个道德模范典型成为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并有多名道德模范的事迹受到省领导的批示。
  通过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了全市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情,促进了“好人之城”建设,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泊头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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