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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4-02-26 00:00:00   收藏当前页面 | 打印当前页面责任编辑:澎湃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第三届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定州市文明办、辛集市文明办,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省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大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推动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省文明办、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命名活动。同时,在此基础上,网络评选全省十大优秀志愿者标兵、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和十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并遴选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中央文明办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坚持群众路线。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荐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自下而上,向一线倾斜,充分体现群众性,努力扩大先进典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坚持实事求是。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群众公认,经得起社会监督和群众检验。

  3、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标准,真正把实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4、坚持重在实效。以推荐命名为契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推荐命名的过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过程。

  二、推荐名额

  全省优秀志愿者500名、优秀志愿服务品牌100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100个、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100个、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200名。

  三、推荐条件

  1、全省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2、全省优秀志愿服务品牌:

  (1)参与志愿者人数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经常,持续开展活动2年以上,社会效益显著。

  (2)在本地区、本系统产生广泛影响,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全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1)依法成立,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0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工作成效显著,志愿服务活动得到员工的积极响应、踊跃参与,走在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5、全省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1)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业务能力精湛,积极开拓创新,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2)工作实绩显著,事迹突出,获得群众认可和社会肯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推荐命名步骤

  本次推荐命名活动流程分为推荐报名(包括各市、各系统推荐和新闻媒体推荐、网络推荐、自荐)、材料审核、网络公示、评选命名、遴选上报等五个环节。

  1、即日起至11月15日,各市文明办、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初选,填写《申报表》并审核盖章后上报(往年已获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各级各类媒体可据报道过的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典型事迹作为推荐素材并附其基本信息后上报同级文明办(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各级文明办及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接受本地、本系统志愿者、志愿服务品牌、志愿服务组织自荐。《申报表》可通过“河北文明网”(/uploadfiles/201504/)下载,纸质文档报送一式2份、电子文档报送1份。

  请务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并报省文明办(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浩、马伟兰;电话:0311-87801251(传真)、87904499;电子邮箱:zyfwgz@163.com;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75号省直机关民心广场办公楼2200室;邮编:050052。

  2、11月中旬,省文明办、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上来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品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初选对象进行材料审核、随机抽查。

  3、11月下旬,根据各市、各系统、各媒体推荐和自荐材料审核情况,将候选名单在河北文明网等媒体公示。公示结束后,从往年命名表彰和今年推荐上来经过公示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各遴选出100名(每市每类推荐6-7名,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系统推荐1-2名,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择优议定),依托长城网、河北新闻网、河北文明网、河北好人网等网络媒体开展第二届全省十大优秀志愿服务标兵、十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标兵、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标兵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4、11月下旬,将拟命名表彰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和经过网络投票产生的全省十大优秀志愿者标兵、十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名单报有关领导审定,之后由省文明办、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文予以命名表彰。同时,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部分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加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优秀志愿者”和“全国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等的网上推荐活动。

  5、12月初,在河北日报“文明河北”专版、河北文明网等媒体,对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品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宣传展示,并将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典型事迹辑印成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品牌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在广泛发动群众、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切实把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社会影响好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品牌推荐上来,使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过程成为推动“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和“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

  2、动员群众参与。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个人和组织,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条块结合,避免交叉重复推荐。

  3、营造浓厚氛围。以推荐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各地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积极提炼打造优秀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展现志愿者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良好环境。

  附件:1、第三届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三届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第三届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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